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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月一测!人身保险公司法人机构风险监测和非现场监管评估办法征求意见
来源:21经济网 发布日期:2022/5/26 点击次数:1745

南方财经全媒体 郑嘉意 北京报道 21世纪经济报道获悉,银保监会继2022年1月发布《保险公司非现场监管暂行办法》后,再度于近日下发《人身保险公司法人机构风险监测和非现场监管评估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评估办法》)向业内各人身险公司征求意见,完善人身保险公司同质同类比较和差异化监管。

据悉,《评估办法》包括人身保险公司法人机构风险监测和评估指标体系 、风险监测流程 、非现场监管评估流程 ,以及非现场监管评估结果运用。

一是完善风险监测及评估指标体系。据悉,未来人身险保险公司法人机构风险监测和评估指标体系将包含公司治理、业务经营、资金运用、资产负债管理、偿付能力管理和其他方面六个维度。

其中,每个维度的风险监测和评估指标分为核心指标和辅助指标,核心指标以量化指标为主,辅助指标将采取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对风险进行有效识别和预警,实现风险关口前移。

二是确定风险监测流程及频率。据悉,非现场监管人员将综合考虑监管资源的配置情况、保险行业的发展情况、保险公司的经营特点和系统重要性程度等因素,确定合适的风险监测频率,原则上不低于1次/月。

同时,非现场监管人员通过对风险监测指标进行分析,实现异动预警,并进一步分析异常原因。指标分析过程中,监管人员通过行业数据比较分析和历史数据比较分析,识别异常;原因分析过程,监管人员将根据日常监管获取的信息对异动指标进行专业判断,分析指标异常的原因;异动预警环节,监管人员结合指标分析和原因分析,进行异动预警,对风险隐患较大的公司及时采取相应监管措施。

三是确定非现场监管评估流程。未来,非现场监管评估将从六个维度分别评估风险水平、评定综合风险水平等级两项流程;同时,对存在风险因素严重影响法人机构稳健经营等特殊情形的法人机构,监管机构在非现场监管评分的基础上对风险水平等级进行相应调整。

评定综合风险水平等级方面,监管人员将对六个维度的标准得分进行加权计算,根据综合得分所属区间确定综合风险水平等级,各维度权重分配如下:公司治理(22%)、业务经营(14%)、资金运用(22%)、资产负债管理(14%)、偿付能力管理(14%)、其他方面(14%)。

综合风险水平等级划分方面,法人机构等级将被划分为1-5级和S级。评级结果为1-5级的,数值越大反映法人机构风险越大,需要越高程度的监管关注。具体评定标准为:(1)大于80分的情形,综合风险水平等级为1级;(3)大于75分小于等于80分的情形,综合风险水平等级为2级;(3)大于70分小于等于75分的情形,综合风险水平等级为3级;(4)大于60分小于等于70分的情形,综合风险水平等级为4级;(5)小于等于60分的情形,综合风险水平等级为5级。

正处于重组、被接管、实施市场退出等情况的法人机构经监管机构认定后直接列为S级。

四是明确非现场监管评估的结果运用。据悉银保监会及相关派出机构将把非现场评估结果作为衡量法人机构风险程度的主要依据,通过5种综合风险水平等级区分法人机构对各类风险的管理能力。

综合风险水平等级评定为1级,表示法人机构能够较好地管理各类风险,出现风险的可能性较低。

综合风险水平等级评定为2级,表示法人机构风险总体可控、水平较低,但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应当持续关注。

综合风险水平等级评定为3级,表示法人机构存在风险隐患,应当适当提高非现场监管的频率。

综合风险水平等级评定为4级,表示法人机构存在的问题较多或较为严重,需要督促加强风险管理。

综合风险水平等级评定为5级,表示法人机构为高风险公司,需要加强非现场监测和现场检查力度,采取监管措施要求公司整改并开展风险资产处置,压降风险资产敞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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